2023/11/12 詩篇第67篇
這首詩歌有交錯排列的結構。第1和2節詩人求神賜福使全地認識主的救恩,第3節萬民稱頌讚美神(兩次),第4節呼召萬國來敬拜讚美神,第5節萬民稱讚神,第6和7節求神賜福使全地敬畏主。這樣,第1-2節對比第6-7節,第3節對比第5節,第4節就是本篇詩篇的核心。
第1節呼應了神要大祭司亞倫給百姓的祝福民數記6:22-27。神賜福不是人應得或用其他方式賺取,而是因為神憐憫祂的百姓,這目的並不是讓自己過得更好,而是讓世界/萬國來認識神的拯救,正如當時以色列被揀選和祝福,從始祖亞伯拉罕起,就說是要使萬國因他蒙福。這樣才能真正讓列邦/萬國看到神拯救的作為稱讚神(兩次)。
第5節再提起列邦/萬民的稱讚,因看到神在物質上賜福以色列(賜福重複了一次),而地的四極不會指地域,而是之前提到的世界/萬國/列邦/萬民要敬畏這是耶和華的作為。最終,萬國都要快樂歡呼,為什麼呢?因為神要按公正審判萬民,引導世上的萬國。
這首詩看不出是在以色列哪個歷史背景下寫作的。但是跟根據神與選民所立的約,如果百姓順服神,這約的祝福必然不會斷絕、直到永遠。在立約之前以色列儼然已經歷過出埃及的救恩,立約前後陸續經歷神公義的審判和慈愛的赦免,這亦是神的拯救。以色列讓人看見世人的敗壞與軟弱,只能靠神的憐憫與拯救,既然不能靠自己,必得仰賴神的賜福。當詩人寫下第4節時,他所想到的是什麼?神既專愛以色列(申命記7:7),又如何按公正審判萬民呢?所有的人如果沒有神的憐憫拯救,就算選民以色列人也無法逃脫神的審判。
可是神的拯救除了祂主動的作為以外,祂要賜福該給所揀選者,所被揀選者也擔負讓「世人得知神的救恩而讚美神」的責任,在如今,可惜這個責任似乎只在教會這個機構,而不是群體,教會要提供吸引人的方案、讓會友有勇氣的方案、讓人覺得有業績的方案,而不是專注那配得讚美的神與其救恩,使自己內心發出讚嘆而不得不傳揚,耶穌在信徒本身似乎也缺乏吸引力。來高雄遇到10萬人為了歌星而瘋狂,但看不到我們為神癲狂,真的需要祂臉光照我們教會,使這個屬神的生命體。讓人看到神的救恩與賜福而快樂歡呼,因為他們看見神公義的審判藉著教會傳揚耶穌基督的救恩引導他們走一條又新又活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