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13 耶利米書22:1-19
雖然以色列人向撒母耳要求立王,神也應允了,以致於以色列人長久在君王的統治/轄制下,但是當神賦予權柄給坐大衛寶座的猶大王時,他們也擔負起治理的責任,要以神的約來治理神的百姓,不是他(君王)的百姓。但是這些背棄神的君王怎可能如此行。當然在這種王的治理之下,在君王制度下他的臣民都是不聽神的話。而神要耶利米去面對這一群人,要他們「都當聽耶和華的話。」
從第3節耶和華的話來看,顯然是與他們現在的事實相反,告訴他們是要給他們機會回轉嗎?或者藉著耶利米的口指出他們的罪,在神的誡命中,有些是關乎宗教事宜,但有些卻是基本的道德倫理,我們可以說神的「和平」和「公義」好像標準較高,但是「拯救被搶奪的脫離欺壓人的手」是治理者的責任,「不可虧負寄居的和孤兒寡婦,不可以強暴待他們,在這地方也不可流無辜人的血」不是基本的道德觀念嗎?所以猶大國社會的敗壞已經到了泯滅人性的地步。第4節說如果他們做第3節這些事,就必定是安居樂業。
可惜他們的狀況是第5節這樣:不聽耶和華的話。所以耶路撒冷變為荒場是自作自受。神特別提到對猶大王的審判。基列是個放牧羊群之地(約旦河東瑪拿西支派之地),利巴嫩頂有茂密的香柏樹樹林,兩地都可以供應生物棲息,富有生氣,但是神卻要使猶大國本有神的豐富,變成了無生氣的曠野,即使是座城市,也是人去樓空之地。神要使用人攻擊毀滅猶大,還要燒毀高大的香柏木宮殿。當以後各國的人都會恥笑他們,而且知道是他們背棄自己的神耶和華的報應。但是此時的猶大全國都沒有意識到自己得罪神這件事。
第10節是指著不要為戰死沙場的約西亞哭號悲傷。而是要為繼位的約哈斯王要被擄而不得歸回哀傷。神講了兩次約哈斯不得再回到猶大故土,而且要死在被擄去的地方。這位約哈斯繼位才作王三個月,就被法老尼哥尼哥擄到埃及,且死在那裡(列王紀下23:34)。第13節開始是指著法老尼哥所利的傀儡政權約雅敬在位的初期,興建王宮,又徵收稅捐,為了增加進貢,獻給法老(列王紀下23:35),在這種猶大末年財政凋敝的現況,約雅敬還做這種奢華的事,用高級建材和塗料來彰顯自己的王權。
所以神透過耶利米質問他,難道你作王是在乎這些富麗堂皇的宮殿嗎?你爸爸約西亞卻不是像你這樣,他有吃有喝,而且做公平和公義的事,所以他得到神所賜的福樂。他為困苦和窮乏人伸冤,那時就得了福樂。神兩次用「福樂」來形容約西亞王施行公平和公義的光景。神說:「認識我的意義不就在此嗎?」至於約雅敬,你的眼和你的心都與你的父親相左,幹的盡是神眼中的壞事!所以神說不必為約雅敬舉哀,而且「哀哉」這各字眼竟然用在約雅敬身上「四」次,列王紀下和歷代志下倒是沒記載約雅敬怎麼死的,不過耶利米的預言卻是說他被埋葬像埋驢(牲畜)一樣,不是與列祖同葬,而是被拉出去扔在耶路撒冷的城門之外。在耶利米書36:30說他被拋屍荒野,不得下葬。
其實約西亞王不是壽終正寢,他在戰場上死於法老尼哥手下,他的臣僕用車將他的屍體從戰場米吉多送到耶路撒冷,把他葬在他自己的墳墓裡(列王紀下23:29-30)。但他行神眼中看為正的事,在信仰上回歸耶和華。反觀他的繼任者約哈斯才做法老尼哥的魁儡政權三個月,就被尼哥撤換,帶到埃及、死在埃及,之後尼哥再立約哈斯的兄弟以利亞敬作王,還把他改名為約雅敬,約雅敬還想當一個華麗的魁儡政權,對人民剝削去給尼哥進貢,又耗資去蓋宮殿。
約哈斯即使是三個月無力的傀儡政權,仍然被註記「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約雅敬作王十一年,他的歷史評註跟約哈斯一樣,而且惡行還被記錄,從22:8-9我們會覺得這兩個人行惡時會知道自己得罪神嗎?他們根本不鳥神,遑論是否覺得自己得罪神!這世界上有人行惡之後還會良心不安,有些人就像這兩個王一樣,行惡根本無感!約西亞除了被歷史註記「行耶和華眼中看為重的事,行他祖大衛一切所行的,不偏左右。」在耶利米書第22章被神說是他作神所喜悅的事就得了福樂!
人行神所喜悅的得的是福樂,人如果逞著惡心行惡就如良心被鐵烙慣一樣。耶穌曾說:「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馬太福音18:17)保羅說:「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哥林多後書5:13)如今的教會也鮮少處理紀律,連外邦人都看出來的問題(cf.22:8-9),我們自己卻如良心被鐵烙慣而不自覺,最後傷的不只是教會,也是那個人的靈魂,究竟是那人的惡行是教會蒙羞?還是教會虧負了這個人,使他沒有機會回轉?那個人沒有選擇福樂之道,還是教會沒有讓那個人有機會重回福樂之道?當然我們自己也要需要省思自己究竟走在哪一條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