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30 耶利米書14:1-12
第1節耶和華論到乾旱之災的話臨到耶利米,神是不高興時才選一個災來處罰猶大嗎?在申命記28:22早就在西乃之約中命定災的背約刑罰。所以第2節開始就提到猶大戰爭後的景況(城門衰敗),眾人披黑衣表示哀悼自己的處境,所以全程的哀聲上達,這是要哭到什麼地步才會有這種情形?果然是看到棺材才掉淚。其實我們人都是這樣,大家都喜歡平安穩妥,但是一旦受災受害都束手無策的地步,除了絕望無聲,不然就是哭。只是這種無助並沒有讓他們轉而投靠神。第3到6節提到乾旱帶的嚴重程度。貴冑的家僮打水,即使他們有特權,或者是到希西家所建立的耶路撒冷下水道打水,但是連這個為戰備所興建的地下水庫都沒有水,只能蒙羞慚愧地抱頭回去見主人,耕地的也蒙羞抱頭(14:2-3兩次),而且無雨降在地上,地都乾裂。這不是只有旱災而已,更是帶來饑荒餓死人。因為沒有降雨,田野的母鹿要到處找草吃,就撇棄她母親的本性離開剛出生的小鹿,野驢也是因為沒有草,沒有力氣在山上到處跑,只能在淨光的高處等死。
第7到9節是耶利米為百姓的祈禱。這個祈禱是要人效法嗎?這是需要思考的。聖經只有主耶穌教導的明確要人去學習。但是其他人的禱告呢?難道我們也要學法利賽人的禱告?我們需要學習從聖經的原則來看聖經中記載個人的祈禱。耶利米再度使用「我們」公式,其實是他知道神已經清楚地向他指出百姓的罪行,所以他也說我們本是多次背道,得罪了祢。「得罪了祢」才是重點,犯罪的人如果只是知道違背了誡命,卻不知道是得罪了神,就會像世間的法律一樣,犯罪的人會想鑽漏洞、存僥倖心態,以為可以逃脫審判或刑罰。我們在神面前的僥倖心態無法逃脫神的鑒察和審判。接著其實我們該問:「神是人患難的救主嗎?」是的。所以耶利米問神說:「以色列所盼望在患難時作他救主的啊,祢為何在這地像寄居的,又像行路的人只住一宵呢?祢為何像受驚的人,像不能救人的勇士?耶和華啊,祢仍在我們中間,我們也稱為祢名下的人,求祢不要離開我們。」如果按照神的作為,你會怎樣回覆耶利米呢?這是耶利米真實的認定,還是祂的感受呢?神的確說祂要撇棄祂的產業,因為百姓不忠,而既然耶利米已經從神領受以色列明裡暗裡背道的行為見證,那麼「患難」已經很清楚了,是神的審判和懲罰。神無所不能,但也有所不能,神祂不能背約、背乎祂自己。神要住在百姓中間,祂不是客旅,這地本就是屬祂的,但是百姓玷汙這地,使神不能與不潔同居,而耶利米真的認為神是「受驚的人」、「不能救人的勇士」嗎?如果是的話,耶利米不需要求神不要離開百姓。所以耶利米的禱告含著自己的感受,也帶著對神的抱怨。我們無法向神隱藏我們內心真實的感受(包括我們對神負面的感受),但這些感受是否代表真正的事實?耶利米對神的要求是否合理?為何祂不求神改變罪人做惡的態度呢?態度改變才能遠離惡行而不招致神的審判。再者,神如果真完全撇棄百姓,耶利米你聽到的聲音難道都是幻聽嗎?
最後神再次回應耶利米,這些人喜愛做惡,所以耶和華不悅納他們。「悅納」這個字詞通常與獻祭有關,第12節會再提到。不過神直接說出「現在要紀念他們的罪孽,追討他們的罪惡。」那以前呢?以前他們犯罪的時候呢?意思是神已經忍耐多時,忍無可忍,現在必須要追討他們的罪惡,因為祂不能背乎自己,況且這些百姓的惡如果不處理,真的是沒天理!因為他們的惡還包含了欺壓弱勢。我自己覺得耶利米有點像廢死聯盟,但廢死聯盟還怕有人冤獄被判死,這種冤案在臺灣有但並不多,更多的是那些不斷地奪去他人生命者,出獄再度行兇殺人,造成更多家庭悲劇,該改革的是司法,而不是廢掉死刑。如果受害者是廢死聯盟的家人,我相信他們必定馬上變臉轉陣營。耶利米看見眾多行惡要受神審判之人,他們是冤獄嗎?耶利米是否也看見那些背道的惡人欺壓的弱勢,神難道不該為他們申冤嗎?所以神不是告訴耶利米「不要為他們禱告」,而是不要為他們求「好處」,這些人假意的禁食和獻祭神不悅納,神必定要執行刀劍、饑荒、瘟疫的死刑!如果他們是真心的,神必定照著申命記30:1-10的約定回應他們。這種假意的悔改豈不是更加惡意的欺哄神嗎?神難道還要放掉這些輕蔑神的人嗎?
什麼叫做切身之痛?百姓的罪是神的切身之痛嗎?其實在11:18-12:6神向耶利米啟示亞拿突城人暗中的計謀和惡行,耶利米的反應是怎樣呢?是不是像我剛剛說廢死聯盟轉陣營的樣子?神的切身之痛呢?在台灣有許多令人髮指的死刑犯,因為輕縱一犯再犯,使多少家庭破碎。如果神真的完全按照耶利米的代求赦免神認為的該死之人,神百姓中的不公義就不會停止,神也違背了自己與百姓所立的約,神也沒有完全按我們的過犯待我們,不然我們早就死無葬身之地了。一直以來,人只會不斷地要求神慈愛的赦免,但是神不會沒有界線,我們常提的119專線是赦免專線,但專線內容是什麼?「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如果我們罔顧或不認神的公義,或忽視神暫時的寬容,那將撕碎我們生命的是神的審判,如果我們認真地知道犯罪是得罪神,那赦免之恩是我們與神的復合之道,是我們生命的更新之道,因為那被赦免多的,他的愛就顯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