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6 耶利米書3:1-13
這一章一開始神說:「人若休妻,妻離他而去,做了別人的妻子,前夫豈能再回到她那裡呢?」然後接著「那地」不是大大污穢了嗎?「前夫豈能再回到她那裡」指的是再把她娶回來,不然沒有就是沒有婚姻關係的淫亂,是要被治死的。但是耶利米書3:1指的是申命記24:4神親自頒佈的誡命,這種事是耶和華所憎惡的!會使神所賜給以色列的應許之地被玷污。否則我們很難聯想到這種事跟地被玷污有什麼關係。然後有些聖經譯本翻譯接下來的經文是「妳曾與許多情人行淫,還想歸向我嗎?」【聖經環球譯本】先知一貫地以申命紀律法,或者說神審判百姓不是根據心情,而是根據祂與百姓所立的約。這句話可以對應之後的經節,因為猶大的確在需要的時候才想到要呼喊神的名、假意歸向神(3:4, 10)。可是也有翻譯成「但你和許多情郎行淫,還是可以回到我這裡。」【聖經和合本修訂本】因為後面的經節,神竟然呼召背道的兒女回來吧。根據第2節開始的指控,前者的翻譯比較連貫,但後者的翻譯在整卷耶利米書神對背道百姓的呼召卻是很切中神想表達的心意。
第2節到第3節雖然很短,但這種比喻的罵人方式的確很高明(雖然現代人所謂的溝通方式可能會禁止這種作法,但現代人的辯論方式可能會推崇這種手段),光禿的高地是以色列百姓的做案場所,在那些地方有他們參與偶像崇拜中與廟妓、孌童交媾的行為,甚至是在聖殿裡(王下22:46; 23:7;聖殿也是在錫安山上的高處)。神比喻他們的行為像是坐在路邊等候情人,像是阿拉伯人在曠野埋伏(意指像荒野中的土匪),然後再次提起他們的淫行和邪惡使以色列全地污穢了,他們以為只是享受人天生的慾望,只是自己行惡,但卻是得罪神,玷汙了神的地。所以以色列最需要的春雨甘霖不降,是因為神的刑罰(申命記28:24)但以色列人認為是沒有討好巴力或天后亞斯她錄,這可能是因為約西亞王自己的宗教改革,事後猶大百姓的怨言。所以,他們還是決定要拜偶像,被神稱為是厚顏無恥的妓女嘴臉,這種指控恐怕現代很多基督徒都無法接受,或認為傳道人言過其實,但其實是聖經說的。
第4節和第5節就提到百姓的兩樣嘴臉,向神呼叫說:「我父」,然後又說自己是神的「年輕密友」,唉呀,神祢豈是小氣懷恨的人嗎?摩西是真認識神的慈愛,才以此向神為百姓代求,而這裡是百姓無所不用其極地去得罪神,然後要求神寬容。而神是把以色列當新娘,但以色列是把神當成父和朋友?降低甚或忘記自己與神立約的身分,因為背約正是他們受罰的原因!第6節令人吃驚的是說【約西亞王】在位的時候,有些基督徒讀了列王紀下23:25和歷代志下35:18,覺得約西亞王在聖經的評價如此之高,就覺得約西亞的改革不會像也些人所說的表面。而這裡有可能只的是約西亞王第13年到第18年之間的事,很有可能!因為聖經的確記載約西亞成年之後才大刀闊斧地除偶像。但約西亞死後偶像崇拜很快就死灰復燃,可見沒有除盡野草。第6節這種高崗上偶像崇拜的淫行不斷地重複被提出,但這裡指的是已亡國的北國以色列,第7節令人困惑的是為何神會說:「我以為她做這些事後會回轉歸向我」。因為神也差派先知去呼籲他們回轉了,可是北國以色列的10個支派沒有回應。神比喻猶大國是北國以色列奸詐的妹妹,他們知道神所行與以色列所行。
第8節,神看見背道的北國以色列的淫行,按照立約的內容給了北國以色列休書(這仍然是以立約的角度,把北國以色列當新娘看待,也暗指此時神還沒發休書給猶大國,那第1節就更耐人尋味了),但神形容猶大「還不懼怕」。也去行淫,或者說繼續行淫。第9節在提到行淫這件事,敗壞了自己,也拜壞了地。敗壞地有什麼大不了呢?因為這地是神所賜並且應許與百姓同在之地,這是我們讀《民數記》時,一再看到神的同在與百姓群體的聖潔有關。第10節神指控猶大國也都看到以色列的結局還是不肯全心歸向神,還指出她是「假意」歸向神,我想這不是指著約西王說的,因為聖經清楚地定義約西亞在神面前的評價,是指著百姓在這種宗教改革下的暗流。所以用「奸詐」來形容她。甚至認為猶大的惡比北國以色列還要惡質。雖然北國以色列的10各支派已經亡國,第12節神竟然要耶利米去宣告神是慈愛、不永遠懷怒(出埃及記34:6; 民數記14:18)、不怒目看北國以色列,只要承認自己拜偶像行淫的惡行、沒有聽從神的話。要留意神的赦免是無條件的,但不是不處理人的罪!
試想「饒恕人容易嗎」?許多在婚姻中受傷的人,最難饒恕出軌的配偶,因為那種背叛我想真的很傷!這一段提到神給北國以色列休書,意思是南國還沒有被神發卡(休書),神還在這種婚姻關係(立約關係)中忍受背叛。忍受配偶「明目張膽地出軌」,還說「我沒有出軌」(2:23, 25, 27, 31, 35)。還降低自己在婚姻中的責任在此時稱神為父、為密友(有不少外遇的配偶把責任歸咎給對方),但神說妳是我的新娘(2:2)。我們讀這一段的時候看到百姓的背叛,是神用這種婚姻的背叛來比喻的,我想對許多已婚的人會更刻骨銘心。那麼基督徒對神的背叛是什麼呢?什麼是屬靈的淫亂和污穢神的土地?或者基督徒嘴巴沒說,但心裡卻是把罪區分成大的和小的,有些人可能根據罪疚感的大小來決定,但聖經卻是以得罪神的感受來看待。我只出軌1次或者出軌10次有差吧?耶利米書的例子的確是屢次,而且還是竭盡全力去得罪神。只在乎只出軌1次或者出軌10次的多寡,態度是不是很像神說的「假意歸向」?請記得《耶利米書》是「耶和華說的」。我們基督徒最應該聽到的是聖經的指證、聖靈的規勸,使我們轉向神,知道所有的屬靈的淫行是得罪聖靈的殿(哥林多前書6:17-20)【肉體的淫亂當然也是得罪神的屬靈淫行】。我們期待神在意我們的感受,那我們在意神的感受嗎?我們無力靠肉體來回應神而不得罪神,但我們沒有藉口不靠聖靈來回應神。悔改不在於主觀罪疚感的大小,而是在乎它使我們的主受傷。求神憐憫我們,正如祂說祂以慈愛挽回的祂的百姓,讀這經文時,這也包含我們基督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