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6 彌迦書第6章
不知道當時聽到這段信息,或者後來讀這段信息的猶太人和基督徒,看到神要與祂的百姓爭辯,與以色列爭論,我們會對神有什麼看法呢?試著想我們買一棟房子,對多數人來說買房是人生大事,如果我們發現與契約不符,而且使我們自己受虧損,我們肯定會據理力爭。但是如果讓神來跟祂立約的百姓據理力爭、照約而行,我們會想像到怎樣的畫面?神其實不需要紆尊降貴地來跟百姓談,因為這背叛實在太明顯,沒有任何的疑慮。結果先知還要呼喚百姓來「聽耶和華的話」,因為百姓厭煩神,這是神親自的指控。第1到2節呼喚群山作見證,竟然在第2節講了3次爭辯。對於那些轉頭另結新歡的猶太人,神竟然說「我的百姓」(vv. 2-3, 5),因為神不能背乎自己而不守約,以色列的確是與神立約的百姓,雖然以色列是單方毀約的一方。
所以神親自問祂的百姓,究竟神作了什麼使他們琵琶別抱、對神厭煩?猶太人盡可以來與神對質。第4到5節神提到以前的拯救,先是出埃及,使他們脫離奴隸得自由之身,那時帶領的領袖是摩西、亞倫和米利暗三兄妹,在曠野的時候,摩押王巴勒想透過比珥的兒子術士巴蘭咒詛以色列,但神使咒詛轉為祝福,而從什亭到吉甲的失敗和勝利顯明神在他們當中,使他們可以認識神「公義」的作為,因為他們得罪神會面臨失敗與審判,但當神將仇敵交在他們手中。當時沒有其他民族像以色列這樣,可以親身認識神的作為、領受從神而來的法度。
第6到第7節的發問者是誰呢?就其問題來看。燔祭的祭物當是公牛、公羊或鴿子、斑鳩。而不是牛犢。線上錯誤的祭物代表對神話語的態度輕忽。而第7節上半節會讓人聯想到歷代志下第31章的希西家宗教改革的空前獻記光景。第7節下半節會讓人想到迦南惡風的殘忍行徑:獻嬰兒給摩洛(使兒女經火;申命記18:10; 列王記下23:10),這些不合神心意的或表面的獻上,是把神當成假神來拜,都是外在的行為,神與祂子民的關係,終究是要顯明神的屬性,而不是祂需要被人賄賂討好,祂也不吃BBQ。透過神所頒下的律法,已經指示人何為善,並要百姓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要百姓彰顯認識神的榮耀。
第9到16節是延續第2到3章那些對以色列權貴的審判。提到非義之財、可惡的小升斗(量容量)、不公道的天平(量重量),這是偷竊,也是貪戀別人之物(第十誡),這當然不是清潔之事,有錢的人滿行強暴,居民說謊弄詭詐。所以,與神立約的百姓要承受背約的審判,神親自要「擊打」祂的百姓,是他們的光景淒涼。第14節表達他們得道的審判是缺乏、失去保護、無法享受勞錄所得,因為他們犯了跟以色列王暗利和亞哈同樣的罪,暗利是自己犯罪,又使百姓犯罪,亞哈則是北國最壞的王,還殺害耶和華的先知,與先知以利亞對抗,還用詭計侵吞拿伯的葡萄園。結果南國竟然起而效尤,使自己在神面前陷入萬劫不復之地,因此神再次提到「荒涼」與「羞辱」。
老實說,猶太人的犯罪,其實沒有讓神受到損失(財物?被欺負?),受到虧損的是神的百姓。因為他們欺壓的是自己的同胞。他們一面欺壓自己的同胞,一面以為透過宗教儀式(甚至是得罪神的方法)可以讓自己活在沒有罪咎感的虛假之中。另一方面,還記得摩西以前為以色列人禱告說神如果滅了以色列人,會被仇敵說神沒有能力(民數記14:11-19)。其實以色列人的失敗,也是如此,讓神的名蒙羞。不過我好奇的是出埃及後一開始的現世報很多,後來的現世報減少了,所以以色列人不會立馬哀爸叫母,也不會立即要找神的幫助。此時的猶太人與神與人的關係都大大得罪神,要面臨的就是自取羞辱的審判,神也沒有任憑他們,但是先知的警語要他們經歷亡國之痛之後才懂得回轉。
也許這段經文會常被拿來思想教會在意公平正義嗎?因為彌迦書6:8,好像說教會不是只是傳福音,要用行動表達對社會的關心,要在社會正義上彰顯出神的公義。但彌迦書要解決的問題是什麼?討論的議題是什麼?神要爭辯的是以色列人對祂厭煩,是百姓與祂的關係出問題,以至於行惡。基督徒可以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神同行,但是真正能改變人心的是福音,不是我們只去說教,不關注社會的不公義,但是我們花的時間比例呢?我們在意神的國更甚於地上的國嗎?耶穌說願祢的國度降臨在地上如同在天上。如果福音才能拯救這衰頹的世道,我們該如何讓自己在福音中被更新,讓因著在主裡行正直的人得以成為神的器皿,影響社會被福音轉化。或者變成在得罪神的宗教儀式/行為裡(我們會願意誠懇評估教會得罪神的宗教行為嗎),讓自己陷在假平安的虛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