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04 民數記第30章
第30章講的是以色列人向神許願與起誓的條例。人向神所許的願必須守信而行。從第3節開始就記載一連串在各樣處境下,有關女子許願的規定。女子出嫁前,父親有權廢止女子的願。如果是寡婦或被休的婦人,他們要按所許的願去行。而在婚姻關係中的女子,則是丈夫有權廢止女子的願,但是如果丈夫一直默默不言,使得妻子的願是必須履行的,那丈夫後來在廢掉這妻子的願,丈夫就要擔當妻子沒有履行向神許願的罪。最後第16節說:「這是丈夫待妻子,父親待女兒,女兒年幼還在父家,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律例。」
這整個條例是講到許願,除了那被休的女人或寡婦,她既已脫離婚約的約束,也已經不在家長──父親的約束中,她自己的行為就需要自己負責。而未嫁的女子和已婚有婚約的女子在丈夫的約束中。在古代男尊女卑的情況下,這種家庭的責任是在男性身上。許多人用現代男女平權的角度來看,也許覺得女人為何要在男人的約束之下。可是神的律例並沒有打破「男人是頭」的家庭角色,這個角色是要男人在家庭中負起他的保護與供給的責任。有時候,基督徒的婚姻更常因為責任而產生問題。有時是丈夫沒有擔起「頭」的責任(在家庭中他是丈夫和父親),有時是妻子強出「頭」,甚至有的人聽信什麼「丈夫是頭、妻子是脖子」的歪理,骨子裡希望丈夫負起責任,卻沒有把「頭」這個角色給丈夫(幫助者的角色不是取代頭,而是幫助他成為頭)。
在以色列即將面臨戰爭時,家庭的穩定十分重要,即使不是戰時,這對國家社會的穩定很重要。這裡提到的先是人向神許願要守諾。在提到在這許願處境下,家庭中的責任。而教會是無時不刻要面臨屬靈的爭戰,群體每個人對神是否守約守諾?在家庭中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不留給惡者有攻擊的空間。基督是教會的頭,祂為全教會的遮蓋(不是人),但祂在家庭中設立次序(以弗所書5:21-6:4)。這個世代需要重回與神的連結,也要在家庭中重回神所定的次序,並且思考家庭的穩定對教會的意義,在基督裡建立合神心意的婚姻與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