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19 民數記第15章

還在想這對我自己和教會的信仰教育有何提醒。 從第11章到第14章一連串記載以色列百姓對神的背叛後,出現在第15章一開始的是獻祭的條例(15:1-15)。這獻祭的條例不是在曠野中施行的,而是在應許地所要做的。這預告以色列人一定會進入神所賜給他們居住的地,不是住帳棚之地的曠野,當然那出埃及後第一次被數點的男丁都要倒斃在曠野。可是獻祭的條例不是早就頒布了嗎?為什麼還要再提醒?我們只知道在第14章結尾記載的是以色列人仍然不順服,但那次不順服之後,他們仍然如此嗎?獻祭是神樂意與祂的百姓同在,提供贖罪、獻上感恩、處理神人關係與人際關係的定例。而15:1-15所說的他們是誰?是那些能進入應許地的人。這些人是當時不順服的第一代的後代,以色列人不是聽到神曉諭摩西這一段,然後背起來當成遺言交代,你也不知道哪一天會掛掉?而是要想到第一代的百姓承受神的審判,但他們的後代是有盼望的,他們盼望在乎神給他們應許,更在乎他們與神的關係,前幾章以色列人毀謗尊長、藐視神,就是因為他們自己跟神的關係薄弱,誤判情勢,一意違背神!以色列人啊,是否要帶領你自己的孩子好好跟隨神呢?而第14節到第15節是一個特別的記載,其實神要以色列百姓敢出應許地的居民,但是以色列人根本沒做到,所以神說那些寄居在他們當中的外邦人,如果願意向神獻祭,可以比照辦理。可是那些人為何要來拜耶和華?是以色列要影響迦南地的信仰,而不是被迦南地的信仰同化。

第18節還是提到獻祭,對像仍是要進入迦南地的那群以色列人。經過12個探子彙報,那地確實是流奶與蜜之地,是極美之地!但這裡要求的奉獻,是要用初熟的麥子作奉獻,其實這也是之前的獻祭條例有提過的。人在整個冬天吃過了貯藏的食物之後,這些初熟的穀物是十分有價值的,把它們帶到神面前,是相信神會賜給他們豐收的喜樂,也是向神表示最好的感恩。就像基督復活,成為那些已經安息主懷之人的果子,不僅代表信徒必然有復活的盼望,也是獻給神最美的祭。那麼以色列人要切實從失敗中反省,他們沒有從神的救贖中認識神的大能與可靠的應許,現在要傳承給下一代怎樣的眼光呢?是神是吝嗇的,不願意給我們,還要向我們拿走僅有的,或是神是全能的,祂救贖我們,要求我們全然委身奉獻,認識祂在我們身上的主權,我們所有的一切皆來自於祂、倚靠祂而得,沒有神的賜福,以色列沒有糧食可吃,所以獻上信心的初熟穀物奉獻是理所當然的!


第22節開始,提到犯錯與不守耶和華的誡命,正如第11到14章以色列人所行的,他們要教導孩子怎樣在神面前為全會眾或個人的犯罪,「透過神所啟示的方式」來處理,絕對不是再造金牛犢代替神,或效法迦南地的信仰,第30節這種警告,「擅敢」、「褻瀆了耶和華」、「必從民中剪除」(2次)、「藐視耶和華的言語」、「違背耶和華的命令」、「他的罪孽」。如今教會的講臺、家庭的講臺都已經不太敢用這樣的言詞,或是就心理諮商而言,說這種恐嚇式的言語只會造成心靈創傷,不會帶來真實的改變。我們只是要試問自己,在錯誤還沒造成以前,告訴後果,真的是恐嚇嗎?那中華民國千千萬萬的法條,不是都有罰則,在人未犯罪之前,如實告訴其後果是一種恐嚇嗎?更何況神是有權利/力制定這一切的主。


第32節到第36節是提及安息日的條例,這裡提到的是撿柴的例子,干犯的人兩次提到「全會眾要把那人帶到營外用石頭打死他」,可見干犯安息日就是干犯神,當然安息日是一個可以更深入討論的議題,但是總歸就是神所吩咐的不可輕忽,這是關乎生死的問題,就像以色列人在窺探迦南地失敗的事上,已經看到輕忽神應許與吩咐的結局,那10個報惡信的探子是現世報,你們第一代以色列人要傳承怎樣的信仰給下一代,好讓他們繼續存活在神面前享受神在應許地的賜福,還是向你們一樣,要承受神的烈怒。最後提到縋子,製作這個不是要顯擺,而是要看見就被提醒,使人遠離淫僻的心,去遵守神的命令成為聖潔,將自己完全的規給神。最後神在這份文件上簽名說了2次「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2次「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那一位。以色列人曾後悔出埃及,但是神的揀選和計畫永不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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