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03 馬可福音2:1-12

雖然之前耶穌因為祂的優先次序被誤解,耶穌撇下迦百農一堆自我需要被滿足的人,轉到加利利,可是也因著那位大痲瘋病人不聽從主命,使得耶穌在加利利不得明明地進城。不進城耶穌就不像之前可以進會堂去講道,雖然耶穌的講道不會被地點所限制,但其實會堂主要是教導的地方,那裡的確比較可以讓耶穌的傳道聚焦。而過了些日子,耶穌又進了迦百農,這個地方似乎特別蒙耶穌眷顧。當然一堆人來了,可能也是一群要求醫治趕鬼的人,但馬可記載耶穌就對他們講道。這講道之中,發生了醫治癱子的神蹟。

在當時猶太人的房子,外面是有樓梯通往屋頂上的平臺,那時也不會有鋼筋水泥,所以要拆那茅草和泥的屋頂不算難。但是這行動顯示出的是第5節耶穌所見這4個朋友的信心。我們跟當時的觀眾可能期待接下來應該是耶穌讓癱子得醫治,只要耶穌能妙手回春,都是令人驚訝的神蹟。結果耶穌卻講了一句為自己招惹麻煩的話:「小子,你的罪赦了。」我們基督徒可能會更多議論的是文士,認為他們輕看耶穌、不認識耶穌。但是在舊約裡就說不可妄稱神的名。文士心裡的議論被耶穌責備,但也許圍觀的人都是一樣的想法。他們也是根據舊約聖經所持守的信仰。如果耶穌只是「人」,耶穌對癱子的宣告就是僭妄、就是褻瀆!按照舊約律法是要用石頭打死的!顯然文士可以理所當然地按照舊約所說的,當見證人治死耶穌這個現行犯,拿起第一顆石頭去丟耶穌,然後會眾就要一起拿石頭打死這個褻瀆神的人。可是他們都沒有做!可能是他們忌諱在羅馬統治下,他們沒有執行死刑的權柄,或者等著看好戲。


而耶穌說:「你的罪赦了!」顯然這個人的癱瘓跟他的罪有關係。舊約聖經也提到疾病與死亡是人類的罪所帶來的結果,在舊約中罪與疾病、饒恕與醫治是經常被聯繫在一起的概念(例如:歷代志下7:14; 以賽亞書19:22; 33:24; 38:16-17等)。但是罹患疾病不一定代表與罪有必定相關(例如:舊約中的約伯和約翰福音第9章中那位生來瞎眼的人)。只是這裡是耶穌指出來的。當我們讀第9節時,我們會怎樣回應耶穌的提問呢?我們可能會說空口白話說:「你的罪赦了」比較容易,如果沒有醫治的能力,說「起來,拿起你的褥子行走」在眾目睽睽之下,反而是笑話一場、名譽掃地。但在猶太人的信仰中,講「你的罪赦了」是會招「治死之罪」的。我們覺得哪一項容易呢?對愛面子的文士來說:這兩項都不容易。一個是跟他們在百姓面前使他們被尊崇的律法有關,另一個是他們根本沒有醫治人的能力。


最後,耶穌說:「但要叫你們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耶穌用「人子」可能是要喚起聽眾在舊約中對這一個身分的聯想,但耶穌不僅是一位末世的審判者。祂已經來到,帶著赦罪的權柄,神的國已經開始臨到了(1:15)。接著耶穌就對攤子說:「我吩咐...,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耶穌只用「吩咐」、「一句話」就使癱子起來行走,那不只是醫治的能力,更是創造與恢復的能力,不只要恢復健壯的肌肉,還未經復健讓他可以起來行走,這是不容置疑的神蹟,更是耶穌用「祂的話」證明祂是有赦罪權柄的人子。我覺得這段歷史留給我疑問:「既然不容置疑的神蹟讓眾人歸榮耀給神,那這群猶太人有承認耶穌是神嗎?以至於他們不追究更重大的褻瀆神之罪?」雖然這段記載中提到這4個人的信心,但沒有說明這信心是什麼。但這信心耶穌悅納,更開啟了這位癱子蒙赦罪之途。可能那5個人想要看到的的是醫治神蹟。所以,第5節耶穌的話可能也讓他們頓時心涼了半截(請自行想像那失望又害怕的處境)。耶穌的服事不是滿足人自我需要的事奉,而是要人認識祂、叫人知道祂是誰、叫人知道祂有權柄,更認識祂是有赦罪權柄的主!如果耶穌問我們:「醫治與赦罪哪項重要呢?」求主醫治我背道的病、赦免我的罪,讓祂看見我的心裡:真認識祂是神(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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